中曼石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保函延期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0-23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0-08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保函延期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装备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曼装备集团向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将前次开具的预付款保函延期,预付款保函金额为
5,746,064.40 美元(约合 4,071.95 万人民币),并由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装备集团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15,670.22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装备集团于 2020 年 5 月 6 日与埃及中萨钻井自由区有限
责任公司(SINOTHARWA DRILLING COMPANY L.L.C Free Zone,以下简称“中
萨钻井公司”)签订了石油装备销售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中曼装备集团需向中萨
钻井公司提供该项目的预付款保函。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中曼装备集
团开具了上述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为 5,746,064.40 美元(约合 4,071.95 万人民
币),期限至 2020 年 10 月 25 日止,由公司为上述预付款保函提供了担保,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具保函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9)。按照中萨钻井公司要求,上述预付款保函期限需延
期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止,中曼装备集团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将
前次预付款保函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止,并由公司为上述预付款保函继续
提供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和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江山路 3998 号飞渡路 2099 号 1 幢 3 层
3、法人代表:李春第
4、注册资本:39,000 万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中曼装备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曼装备集团资产总额 109,467.29 万元,负债总额
67,670.99 万元,净资产 41,796.30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997.82 万元,
净利润 825.4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曼装备集团资产总额 117,380.57 万元、负债总额
75,273.68 万元、净资产为 42,106.89 万元,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802.10
万元、净利润 310.5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4、最高担保金额:4,500 万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
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9,400.23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89%,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