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0-11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红杉信远、红杉聚业不再是合计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
股东。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
杉信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红杉信远
企业名称 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2 层 C232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5996826415
出资额 543,44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投资、资产管理
合伙人 上海喆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红杉合远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绍兴红杉慧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北京红杉昌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创开元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家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贵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
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昆山歌斐谨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紫荆华融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苏州苏秀文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詹忆源、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
江舟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歌斐惟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仁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云翔、遐红港安(厦门)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惠商紫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
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马建新、施荣芳、川和信(厦
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红杉聚业
企业名称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103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周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566112861P
出资额 278,48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3 日
经营范围 投资、资产管理
合伙人 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红杉恒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无锡红杉兴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
杉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弘业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红杉信远、红杉聚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非
限售流通股 1,885,800 股,减持数量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红杉信远 大宗交易 1,131,500 0.2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红杉聚业 大宗交易 754,300 0.19%
注:减持比例为四舍五入后数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131,428 3.28% 11,999,928 3.00%
其中:
红杉信远 13,131,428 3.28% 11,999,928 3.00%
非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8,754,284 2.19% 7,999,984 2.00%
其中:
红杉聚业 8,754,284 2.19% 7,999,984 2.00%
非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0 0 0 0
合计 21,885,712 5.47% 19,999,912 5.00%注
注:不考虑四舍五入因素,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
4.99997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红杉信远、红杉聚业不再是合计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
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信远、红杉聚业最近一次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
持时间尚未届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