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中曼石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1-02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金额:预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孙/子公司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等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融资业务或开展其
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
司业务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
具体合同约定。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
预计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担保额度(万元 )
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0,000
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00,000
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0,000
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20,000
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10,00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海湾)公司 全资子公司 20,000
中曼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香港) 全资子公司 50,000
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 全资子公司 80,000
限公司
上海致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20,000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之间相
互提供担保,在2021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
内部适度调整对各全资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全资孙/子公
司)的担保额度。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公 司 持 注册资本 总资产(万 净资产(万 净利润(万
股比例 元) 元) 元)
1 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 石油钻井工程 20,000
100% 68,740.17 27,215.68 -953.66
限公司 万元
2 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 石油天然气开 33,000
100% 48,705.20 22,072.01 -6,687.71
开发有限公司 采辅助活动 万元
3 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 石油装备制造 39,000
100% 113,543.40 40,549.23 -1,300.62
限公司 万元
4 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 石油装备制造 10,000
100% 25,989.74 9,616.29 -6.50
造有限公司 万元
5 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 石油装备制造 3,000 万
100% 13,581.38 5,103.36 318.68
术有限公司 与研究 元
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 石油钻井工程、 100 万迪
100% 164,657.69 15,546.20 -5,976.00
(海湾)公司 贸易 拉姆
7 中曼石油天然气勘探 石油天然气勘
探开发 1000 万
开发(香港)有限公 100% 13,610.74 -729.02 -67.86
港币
司
8 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 石油钻井工程 1000 万
100% 61,601.43 -2172.39 -1,998.49
务(香港)有限公司 港币
9 上海致远融资租赁有 融资租赁业务 17,000
100% 7,983.90 -74.09 -247.71
限公司 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
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
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
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
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
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
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均为公司孙/子公司,
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
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全资孙/子公司
的融资能力,是为满足孙/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
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该担保计划议案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该议案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64,627.24 万元,占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33.95%,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