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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曼石油:中曼石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1-03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过程中,中汇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
期 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
公 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
聘 中汇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
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
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
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
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
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
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
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
    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
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
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 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
其在 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
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
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高级合伙人先后被中国证监会聘任为第12、13届主板发
审委委员,第3、4、5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第17、18届发审委委员(在任)。
    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
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分支机构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8日成立,2014年2月24日转为合伙企业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老芦公路858弄3层302号
    分支机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 B 栋11层
    分支机构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分支机构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
“中汇上海分所”)位于陆家嘴东方金融广场,拥有一支由业界众多资深专家和上
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大等国内外重点大学毕业的稳健、理智、专业而又
富于热情的执业团队,团队现有人员160余人。其中:在编注册会计师65人,注册税
务师和评估师超过10人,行业领军人才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100%,硕士30余人。
此外,中汇还拥有一批精通英语、具有 ACCA、CGA、CIA、CCSA、CISA 等国际资格
的专业人才,为国内外客户的国际性业务提供服务。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665人,近一年增加了88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169人。
    3、业务规模中汇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68,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2020年共承办7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
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年报收费总额共计
7,581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
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最近三年(2018-2020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
监管措施2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2020年12月,中汇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及会计师潘玉忠、马东宇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0]52号),2020年中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及时接受监管谈话。
    2020年5月,中汇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孔令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8号),2020年中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了整改报
告。
    2019年,中汇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
号),2019年中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1:李宁
    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司法会计师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业经历:1998年6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2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
市场相关服务。从1998年6月至2011年11月在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合伙
人;从2011年12月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合伙人及上
海分所所长,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金信诺(300252)、金卡智能(300349)、上
海九百(600838)、新农股份(002942)、富控互娱(600634)、埃斯顿
(002747)、栖霞建设(600533)、华锐风电(601558)、宏柏新材(605366)、
瑞丰新材(创业板已过会)等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主要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
计、IPO 申报等专业服务。
    兼职情况:担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业经历: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备18年审计经验;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复核上市公司12 家,复核挂
牌公司47 家。
    兼职情况:无
    上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签字注册会计师2:阮喆
    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业经历:2004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6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
市场相关服务。2004年在上海新世界集团公司担任内审;从2008年9月至2012年8月
在上海鼎一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从2012年9月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审计合伙人,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金信诺
(300252)、上海九百(600838)、富控互娱(600634)、宏柏化学(605366)、
瑞丰新材(创业板已过会)、创远仪器(831961)等上市公司及 IPO 企业,主要提
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IPO 申报等专业服务。
    兼职情况:无
    上述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
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
后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查了中汇的相关资质,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
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
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
和执业规范,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公允合理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