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1-04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0 号文核准,中曼石油天
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4,000.01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为 22.61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402,261.00 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
48,066,914.16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856,335,346.84 元已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全
部到账。本次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63,157,480.19 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
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 15,090,566.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1,244,780.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771 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上海
银行浦东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共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 98100078801200000032 已注销
2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 36750188000077434 已注销
3 上海银行浦东支行 31619103003326925 已注销
4 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 50131000619964416 已注销
三、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包含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 4,080 万元部分)为 4,178.90 万元,不足募集资金净额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二
十条之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由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决定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归还暂时补流的 4,080 万元后,将节余部分
用于永久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已完成全部募投项目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