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1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603619
二〇二一 年八月十九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 议 须 知
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程序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
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
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会议期间请保持会场纪律、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严肃对待每一项议题。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如需发言,需向董事会提出
申请,由主持人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最好不超过 5 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大会
议题内容。
七、会议议题全部说明完毕后统一审议、统一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
投票的表决方式。
八、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见证。
九、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
会秩序和安全。
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做出紧急处置。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序号 名 称 页码
一 会议议程 3
二 议案表决办法说明 4
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5
2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3998 号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春第
四、与会人员: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 聘 请 的 法 律 顾 问 北 京 市 京 师 ( 上 海 )
律 师 事 务 所 律师代表。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情况;
(三)主持人提议监票人和计票人,提请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通过。
六、宣读议案:
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审议议案。
九、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进行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十、休会、回收表决票,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待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
场会议投票情况合并统计计算最终表决结果。
3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办法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三、表决时,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二名。 监票人的职责:对投票和计票
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参加投票的股东代表人数以及所代表的股权数,发放表决票;
2、回收表决票,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要求,清点回收的表决票是否超
过发出的票数;
3、统计表决票。
四、本次会议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投票采用在对应“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下划“”,不填表示弃权。
五、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4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后,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工作。经公司与激励对象深入沟通后发现,激励对象自有资金有限,需通过多
种渠道自行筹款,本次激励的员工中,多名员工长期在国外工作,激励对象无
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的筹集,导致公司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
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授予登
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公司未能
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审议通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因
此 2021 年 4 月 14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为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窗口期,排除
窗口期后,公司应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前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因公司未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
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此议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