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603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序号 名称 住所或通讯地址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 限公司 20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序号 名称 住所或通讯地址 1 朱逢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山路 839 弄****** 2 李玉池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北环路 40 号****** 上海共兴投资中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3 (有限合伙) 979 号 2 楼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4 (有限合伙) 979 号 2 楼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5 (有限合伙) 979 号 2 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 15 号》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曼石油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曼石油/上市公司/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中曼控股 指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曼控股 共兴投资 指 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共荣投资 指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共远投资 指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指 朱逢学、李玉池、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1 年 9 月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15 日签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曼石油股份比例由 36.59% 降至 31.5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中曼石油股份比例由 64.17%降至 59.17%,下 降达 5.00%注。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2001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11555880389X8 码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 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逢学 一致行动人 1 身份证号码 41092819**********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山路 849 弄******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否 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玉池 一致行动人 2 身份证号码 41090119********** 5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讯地址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北环路 4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否 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3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979 号 2 楼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115059348300C 码 成立日期 2012-12-19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4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979 号 2 楼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1150593471059 码 成立日期 2012-12-19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5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979 号 2 楼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1153243071800 码 成立日期 2014-12-17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 朱逢学 男 中国 上海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被 违约处置,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 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变化增持或减持中曼石油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持 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曼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256,678,48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1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中曼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36,678,486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1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曼控股 无限售流通股 146,369,800 36.59% 126,369,800 31.59% 朱逢学 无限售流通股 45,163,398 11.29% 45,163,398 11.29% 李玉池 无限售流通股 27,938,460 6.98% 27,938,460 6.98% 共兴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15,519,317 3.88% 15,519,317 3.88% 共荣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10,887,511 2.72% 10,887,511 2.72% 共远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10,800,000 2.70% 10,800,000 2.70% 合计 256,678,486 64.17% 236,678,486 59.17%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因中曼控股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股票质押 融资违约,中曼控股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 份 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与谢德志、申万宏源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谢德志转让持有的 1,600 万股公司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本次协议转让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办理过户登记手 9 续,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 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中曼控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26 日 4,000,000 1.00% 中曼控股 协议转让 2021 年 9 月 13 日 16,000,000 4.00% 合计 20,000,000 5.0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中曼石油股份 的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如下: 累计限制权 限制权利股份占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冻结股份数量 利股份数量 其所持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曼控股 126,369,800 31.59% 123,739,669 2,630,131 126,369,800 100% 31.59% 朱逢学 45,163,398 11.29% 45,163,398 0 45,163,398 100% 11.29% 李玉池 27,938,460 6.98% 27,938,460 0 27,938,460 100% 6.98% 共兴投资 15,519,317 3.88% 0 0 0% 0% 共荣投资 10,887,511 2.72% 0 0 0% 0% 共远投资 10,800,000 2.70% 0 0 0% 0% 合计 236,678,486 59.17% 196,841,527 2,630,131 199,471,658 84.28% 49.87% 四、 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8 月 30 日中曼控股与谢德志、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质人/出让方):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 乙方(受让方):谢德志 丙方(质权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股份 1.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中曼石油(股票代码 603619)1600 万股股票。 2.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 份,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 份,丙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 3.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 受让方,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限制转让义务等。 (二)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 格的 71.36%,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2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15,200,000.00 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当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经甲乙丙三方 一致同意,乙方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直接划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用 于归还甲方及朱逢学在丙方的股票质押借款利息及本金。 甲方确认乙方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划付至上述指定账户之日起,视为乙方 完成转让价款的支付,甲方及朱逢学和丙方之间相应的股票质押借款负债视为 清偿完毕。 (四)标的股份过户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应于协议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协议转让取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 2 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如下手续: 11 2.由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所有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时股转双方须交 付的文件并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的手续;丙方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于标的股份质权人的要求,就本次股 份转让配合甲方、乙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按规定各自支付完毕所有手续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4.办理完毕上述所有手续后,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标 的股份过户完成。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中曼石油股票的行为。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9月15日 15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6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朱逢学(签字): 2021年9月15日 17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李玉池(签字): 2021年9月15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签章):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9月15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签章):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9月15日 20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签章):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9月15日 2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 备置地点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 603619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公司 2001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合计持股数量:146,369,800 股 合计持股比例:36.59% 行股份比例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合计持股数量:126,369,800 股 合计持股比例:31.59%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例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合计变动数量:20,000,000 股 合计变动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续减持 基础上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 否 ■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不适用□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不适用□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24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9月15日 25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朱逢学(签字): 2021年9月15日 26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李玉池(签字): 2021年9月15日 27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签章):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9月15日 28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签章):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9月15日 29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签章):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9月15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