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中曼石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51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6月15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市
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并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杨红敏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 2022 年 6 月 20 日为首次授权日,该授权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关
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
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相符。前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
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因此,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8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