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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清源易捷”)拟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
       “授信银行”)申请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其
       中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清源易捷申请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4,000 万元,公司为清源易捷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为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核定的担                   预计签   担保
被担保方/融资主体        担保方                  融资机构
                                     保额度                    约时间   方式
                                                泉州银行股              连 带
清源易捷(厦门)新 清源科技(厦门)4,000   万                 2018 年
                                                份有限公司              责 任
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                  10 月
                                                厦门分行                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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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易捷”)

    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999 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发电系统工程总承包、集成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
               项目咨询与技术服务;电力工程、电力电控设备销售。

    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706,767,248.80 元,净资产为 170,084,315.72 元,流动负债合计
               为 536,682,933.08 元,负债总额为 536,682,933.08 元,2018 年 1
               -6 月营业收入为 79,742,663.67 元,净利润为-8,407,069.39 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易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担保期限: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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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证范围:授信银行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
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
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
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该公司进行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2,247.71 万元,
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8,347.71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3,180.28 万元的 56.07%、51.89%,公司
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情况说明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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