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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18年培训情况报告2019-04-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8 年培训情况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 6,845 万股。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清源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
完整会计年度”,即 2017 年 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清源
股份的实际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
机构”)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近日对清源股份进行了 2018 年度持续
督导后续培训,相关培训情况如下:
    一、培训人员和培训对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包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证券办
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
    中信建投证券清源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工作。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实施本次培训前,中信建投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清源股份发出了关于
本次培训的通知。培训小组通过现场采取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对培训对象进行培训。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
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清源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证券办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加
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
则的了解和认识。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清源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