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清源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06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包头市固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清源电
力有限公司拟为包头市固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为包头市固能光
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清源科技(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源股份”)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包头市固
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固能”)拟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兴业金租”)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为顺利完成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清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清源电力”)拟将其持有的包头固能 100%股权质押给兴业金租,清源股
份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因此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市固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址:固阳县工商局家属楼 2 栋一单元 2 号底店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5,220.00 万元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行管理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51.28 10,447.07
负债总额 3,112.65 2,617.09
所有者权益总额 8,538.63 7,829.98
营业收入 1,189.69 1,386.14
营业利润 762.59 729.85
净利润 708.66 681.5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包头固能为清源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清源电力拟将其持有的包头固能 100%股权质押给兴业金租,
清源股份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 4,000 万元。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包头固能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
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优化筹资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
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的二级子公
司,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公司为包头固
能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8,791.89 万元,
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8,791.89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9,894.25 万元的 54.28%、54.28%,公司
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