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1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股份回购内容进
行修改。同时,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股本总数由 527,256,952 股变更为 526,684,472 股,需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内
容。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闽华兴所〔2018〕验字 H-005 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详见公告编号:
2018-140)。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 527,256,952 元(单位人民币元,下 526,684,472 元(单位人民币元,下
同)。 同)。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527,256,95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26,684,47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每股面值为 1 元。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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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第二十四条 公 司 在 下 列 情 况 司的股份: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股份: 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划或者股权激励;
3 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券;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 司 收 购 本 公 司
(二)要约方式;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4 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二)要约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
式。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 司 因 本 章 程 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5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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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款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一款第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职工。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四十一条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6 ……
(十五)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或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者股权激励计划;
……
……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
第八十一条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7 ……
(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六)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 7
8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无职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工代表董事。 无职工代表董事。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
列职权: 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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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关联交易等事项; 股份的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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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的设置;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度;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案;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项; 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总
经理 1 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 司 设 总 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 1 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可视情况需要在内部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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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部将总经理称为总裁,副总经理称
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为高级副总裁。总裁和总经理具有
相同的含义,高级副总裁和副总经
理具有相同的含义。此条款适用于
本章程和公司其他内部规定。
第一百九十条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为: 政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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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金分红比例 (五)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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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金额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的,分配金额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配利润的 20%。 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以现金为
…… 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
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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