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威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小凡、王浩、刘润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