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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威软件:南威软件: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04-22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
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制定了 2021-2023 年(以下简称“规划期”)的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
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
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结合
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
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将坚持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利润方式,
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2021-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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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未来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得
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以现金分红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2)截至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
    (4)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购买或收购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分配金额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2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现金流状况、
股本规模及扩张速度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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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时,公司每年应进行一次年度
利润分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可根据经
营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
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
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
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
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回答投资者的日常咨询,充
分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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