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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迪精密: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7-04-20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钟秀国、

独立董事李宏宝、董事冯晓鸿,独立董事占 2/3,并有独立董事钟秀国先生

担任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

规定,组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

召开四次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包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及相关材料;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报告,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季度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及相关材料;审计机构的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 2016

年半年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对于须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

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实施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15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

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

告。审计委员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5 年度

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

了审计工作,提议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审

计部完成了公司各部门常规稽核、专项稽核评估等工作,针对现场稽核中发

现的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及时修

正了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财

务报告进行了再次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半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注

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

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认定结果,督促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整改与落实。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

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

利进行。



    特此报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