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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迪精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18年度之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18 年度之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要求,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12 月 19 日,对烟
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精密”、“公司”)进行了 2018 年
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艾
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9,5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用(含税)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已缴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59,52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13,224,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 246,296,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01 月 16 日全部到账,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7】44040002 号)。

    针对本次现场检查,海通证券现场检查人员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出详
细现场检查计划,确定本次现场检查需要关注的事项范围,制定出本次现场检查
的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具体事项的检查方案。

    持续督导人员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抵达艾迪精密,按照计划采取与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查看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以及
其他资料;现场抽查公司日常经营及内部控制流程相关制度执行过程;查看公司
生产经营场所等手段,获取了充分和恰当的现场检查资料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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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人员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完成持续督导现场事项,本次工作前后
历时 2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现场检查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建立完善了本期持续督导现场工作底稿和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基本完成现场
检查计划和目标。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经检查,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比较有效的发挥作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议事规则执行良好,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相关事项。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机构体系,各部门均有着明确的责任
规定和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层次分明,内部审批程序流程执行较
好。

       公司已经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
部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述机构均在《公司章程》的约定权限内履行相
应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
存完好。董事、监事均对相关决议进行签名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
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之规定。

       经核查,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亦不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披露不符的事实。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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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烟台翔宇投资有限公司、冯晓鸿和宋宇轩(均
为一致行动人)。经检查,2018 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事     项          保荐人意见                           备   注

募 集 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否             募投项目“液压破拆属具及液压件建设项目”中“液
金 使 用   是否变更                            压件的建设”实施地点由“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
情 况 核                                       发区长江路”(公司新厂区,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烟
查                                             国用(2014)第 50085 号”)变更为“山东省烟台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秦淮河路 189 号”(公司原厂区,土地
                                               使用权证书编号“烟国用(2012)第 50141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
           进展是否正常

           是否使用闲置募集       否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否
           效益是否与计划差
           距较大

      经检查,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期间未发生
违反三方监管协议条款的情形,募集资金未被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
未发现公司存在擅自变更募集用途、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检查,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事
项。同时公司均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或制度,一旦发生以上重大事项将切实履
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六)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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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8 年三季度,公司业务运营状况持续表现良好,公司主要产品销售
收入呈上升态势。在全年经营战略上主要加强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产品差异化竞
争、及时调整采购及营销策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持续推进新产品研发。进一
步提升了公司在液压件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经检查,2018 年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
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
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四、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针对保荐机构的本次现场检查,上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为本次现场检查
专门提供了办公场所,各相关部门给予了密切配合。就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对外投资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诉讼事项等各个重大方面,会计师和律师
等中介机构均给予积极配合。

    五、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历时 2 个工作日,检查成员对公司所有重大方面均实施
了现场检查并认为:艾迪精密 2018 年度运作规范,业务经营没有重大变化,信
息披露及时完整,公司独立性完好,募集资金保存及使用程序合规,没有违法违
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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