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精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19-004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
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
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
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
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
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
3、将公司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放入“其他收益”项目。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
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
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
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臵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
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
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
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