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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29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02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
营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使用自
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计划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
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
益。

       2、投资品种及投资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
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投资、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等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之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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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进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公司财务
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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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8,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
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加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授
权的现金管理金额累计已经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本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
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含 1.5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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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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