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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19-06-04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上市公司”)拟
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宁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对上
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彤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彤中”)进行增
资。增资完成后,上海彤中将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策橡胶”)10.16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彤程新材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2018 年 8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经过了
《关于公司签订收购增资协议的议案》。上市公司与以每壹元注册资本单价为人
民币 1.29207 元的价格向响水县佳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宝化工”,现
已更名为“彤程精细化工(江苏)有限公司”)原始股东孙荣军、卢宗波和徐福
中购买股权,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7,086.00 万元的价格。股权转让的同时,
上市公司以每壹元注册资本币 1.29207 元的价格单方面对佳宝化工进行增资,上
市公司缴付的增资款为人民币 5,839.00 万元。上市公司合计支付 22,925.00 万元,
占佳宝化工 90.9%股权。佳宝化工经营范围为“主要产品:硫化促进剂 M、硫化
促进剂 DM、硫化促进剂 CZ、硫化促进剂 NS(以上均为非危化品),中间产品:
环己胺、次氯酸钠溶液、叔丁胺,副产品:硫氢化钠固体、硫氢化钠溶液的生产
与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农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除外)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上述情形外,彤程新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
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置换行为,亦不存在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或置换行为。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说明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