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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职已届满,公司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法规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Zhang Ning女士、周建辉先生、丁林先生、袁敏健先生、俞尧
明先生、李晓光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职已届满,公司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