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彤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30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议案的及时审议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三、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Zhang Yun、吴胜武、冯耀岭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