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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12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2 年末拥有合伙人 22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2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818 人,其中拥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52.82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 亿元)。 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
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
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
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女士,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
业、房地产业、贸易与零售业等。
    项目经理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苏琳女士,于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在制造业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兆翔先生,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
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器材制造
业、农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20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人民币 40 万元),
系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
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与上
年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所完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
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
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
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的
履行是充分、恰当的。
    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