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55 公司简称:朗博科技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被委托人姓名 明 董事 戚淦超 因公出差 独立董事 朱伟 因公出差 路国平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朗博科技 60365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戚建国 电话 0519-82300288 办公地址 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 电子信箱 qijianguo@jmp-seal.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24,219,228.81 521,900,817.99 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01,615,489.65 493,131,578.67 1.7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4,031,158.97 24,566,970.41 -42.89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69,706,785.96 73,280,756.57 -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483,910.98 9,621,380.22 -11.8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835,059.73 7,570,415.81 -9.7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71 2.00 减少0.29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8 0.09 -11.1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8 0.09 -11.11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33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戚建国 境内自然 42.45 45,000 45,000,00 无 0 人 ,000 0 范小凤 境内自然 11.32 12,000 12,000,00 无 0 人 ,000 0 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 境内非国 7.55 8,000, 8,000,000 无 0 限公司 有法人 000 戚淦超 境内自然 6.32 6,700, 6,700,000 无 0 人 000 杨桂萍 境内自然 1.29 1,365, 无 0 人 800 许丹丹 境内自然 1.21 1,279, 无 0 人 400 共青城蕴沣资产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 0.87 922,36 无 0 司-厚德一号私募基金 有法人 7 谢婷 境内自然 0.74 784,70 无 0 人 0 陈功慧 境内自然 0.74 783,70 无 0 人 0 何明斌 境内自然 0.70 746,40 无 0 人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 1-6 月,全球制造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居家 隔离、延长春节假期、对返工人群进行隔离等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使得工厂复工延迟。公司在 董事会的领导和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于 2020 年 3 月顺利复工复产。业务 层面,面临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不确定性,公司苦练内功,维护、巩固当前市场开拓成果,同 时挖掘新市场,优化技术平台,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全面深化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寻求企业发展 的新机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根据销售订单安排生产任务,控制库存,加大客户跟踪力度,关注客户运营情况,保证 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保证回款,加大以前年度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2)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后努力做好厂区防疫工作,根据防控要求安排外地员 工实行隔离和核酸检测,保证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 (3)为公司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一方面进一步推进新产品研发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关注投资 机会,希望通过投资优质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协同效应,扩大业务范围和企业规模, 提升收入,回报股东; (4)除了抓效益,公司通过自上而下、深入自查并进行有效整改,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 运作,提升公司质量。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变更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 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