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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3-30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 据 中 国 证监 会 《 关于 规 范 上 市公 司 对 外担 保 行 为 的通 知 》(证 监 发
[2005]120 号文)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
我们作为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实事求是原则,对公司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独立性审查,现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明确了公司的担保原则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未发
生对外担保事项。2019 年度,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依
法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