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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禾光电: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3-30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泰禾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9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1.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1,607.0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855.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6,751.2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与保荐机构、
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本年度投入金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资进度
                    资金额           额
   智能检测分选
                       14,974.06     189.58      2,460.27      16.43%
   装备扩建项目
   工业机器人及
   自动化成套装         9,500.70      65.68        65.68        0.69%
   备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9,342.20      95.56       546.02        5.84%
       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
                        2,934.33     340.73      1,322.07      45.06%
     建设项目
       合计            36,751.29     691.55      4,394.04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
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
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四、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
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预期年
序                                         理财金额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化收益
号                                         (万元)
                                                                                         率

     中国民生银行股
                        挂钩利率结构性                                                 4.30%-
1    份有限公司合肥                         10,000    2019.1.2    2019.4.2    90 天
                      存款(SDGA190003)                                               4.40%
         分行
                        共赢利率结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                                                                    4.20%-
2                     23701 期人民币结      6,000     2019.1.3    2019.4.3    三个月
     限公司合肥分行                                                                    4.40%
                        构性存款产品
                        共赢利率结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                                                                    3.95%
3                     25164 期人民币结      5,000     2019.3.14   2019.6.14   三个月
     限公司合肥分行                                                                    -4.15%
                        构性存款产品
     广发银行股份有   “薪加薪 16 号”人
4                                           4,000     2019.3.26   2019.9.26   184 天   4.20%
     限公司合肥分行     民币结构性存款

          七、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
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东方花旗对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