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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4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9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9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07.0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751.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1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
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三、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
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2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止本议案审议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
     情况


序                                     理财金额                                        预期年   是否已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号                                     (万元)                                        化收益     赎回
                                                                                         率
     中国民生银
                  挂钩利率结构性                                                       4.30%-
     行股份有限
1                      存款             10,000        2019.1.2    2019.4.2    90 天              否
     公司合肥分                                                                        4.40%
                  (SDGA190003)
         行

     中信银行股     共赢利率结构                                                       4.20%-
2    份有限公司   23701 期人民币结      6,000         2019.1.3    2019.4.3    三个月             否
       合肥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4.40%


     中信银行股     共赢利率结构                                                       3.95%
3    份有限公司   25164 期人民币结      5,000         2019.3.14   2019.6.14   三个月             否
       合肥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4.15%


     广发银行股
                  “薪加薪 16 号”人
4    份有限公司                         4,000         2019.3.26   2019.9.26   184 天   4.20%     否
                  民币结构性存款
       合肥分行




                                                  3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
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4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东方花旗对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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