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光电: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2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智能检测分
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99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1.9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07.0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855.8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751.2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
字[2017]185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 21,575.09 14,974.06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
2 13,688.91 9,500.70
备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460.53 9,342.20
4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227.88 2,934.33
合计 52,952.41 36,751.29
二、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入金额(万元) (万元)
1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 14,974.06 2,460.27 16.43%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
2 9,500.70 65.68 0.69%
备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342.20 546.02 5.84%
4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934.33 1,322.07 45.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
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
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
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
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调整前预计可使用 调整后预计可使用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 2019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
2 2019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4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19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为了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
理成本,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
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地点变更至距离公司总部更近的地块。由于该地块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竞得,
土地平整、规划等工作需要时间,对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拟将上述募投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3 月。
(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
容包括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拓展营销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
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为了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
进性以及本着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审慎研究,在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
研发力度,大力拓展营销领域的基础上,调整对上述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拟将
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3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
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的内容和原因。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泰禾光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方花旗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