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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

议存款,有利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

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禾   李志军     叶忠明

                                                             2019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