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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图生物:安图生物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1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7,602,1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64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苗拥军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张亚循先生、付光宇先生、独立董事张
   禾女士因工作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37,602,14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             是否
序号                                                      席会议有效             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1.01     《关于选举苗拥军为公司第四           435,119,256     99.4326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亚循为公司第四           435,025,974          99.4112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杨增利为公司第四     436,636,969      99.7794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吴学炜为公司第四     433,099,333      98.971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付光宇为公司第四     436,188,614      99.676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冯超姐为公司第四     436,188,614      99.676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      是否
序号                                               席会议有效      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2.01    《关于选举张禾为公司第四届     437,574,291     99.9936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李志军为公司第四     437,574,291      99.9936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叶忠明为公司第四     437,574,291      99.9936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      是否
序号                                               席会议有效      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3.01    《关于选举韩明明为公司第四     435,858,563     99.6015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3.02    《关于选举王丁为公司第四届     437,582,090      99.9954     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序号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苗拥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4,456,867      93.2785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亚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4,363,585     93.0260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杨增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5,974,580     97.3871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吴学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2,436,944     87.8103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付光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5,526,225     96.1734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冯超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5,526,225     96.1734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张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6,911,902     99.9245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李志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6,911,902     99.9245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叶忠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6,911,902     99.9245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韩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35,196,174     95.2799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王丁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36,919,701     99.9457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第 1、2、3 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 第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江志君、张世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