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将继 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有 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 禾 叶忠明 李志军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