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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璞泰来: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04-03  

						      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

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安胜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溧阳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上

均是全资子公司)及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层面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控制活动层面包括财务管理、授权审批、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信用管理、采购业务、资金

活动、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信用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报告;

     (3)控制手段层面包括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绩效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内部控制、内部审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基

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规定、财务报告制度、预算管理规定、成本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

规定、存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会计科目设置合理,及时、

准确地提供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信息,提高资金管理水平,降低财务信息

管理风险,规范财务管理。

     采购管理:为了加强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定期开展合格供方

评审,规范招投标流程,严格规范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合同审批、采购验收、保管和发票入账、

付款等采购业务流程,为公司持续稳定生产提供保障。

     销售、客户信用与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要求的合同范围、合同编制、

合同评审、合同签定及变更等要求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确保合同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销售

合同的签署、付款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表》的流程进行审批。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的,超出一定金额的

合同需报到总部进行审批后方可签署。《应收账款管理规定》、《信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对信用标

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成立了

应收账款管理小组,对客户开发和授信进行系统性管理,每月定期召开应收账款管理会议,将收款责任

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做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公司在销售与收款的控制方面没有

重大缺陷。

     对外投资管理:公司注重对外投资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根据各项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详细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后续日

常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后续日常管理、转让与回收、重大

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及处理方式。

     关联交易管理:公司根据各项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人、关联交易及类别的认定标准,
建立了关联人的报备方式、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制定了关联交易定价程序和方式及相应的信息披

露准则,有效管控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了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对外担保管理:公司根据各项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可能产生

的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从对外担保对象审查、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方

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为对外担保的审批

和决策机构,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落实审批,独立董事对各项担保均需发表独立意见并在

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对子公司的管控: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统一决策和经营管理。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了控股

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权限规范、决策报审程序。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由公司直接任命,受公司总部

直接管理。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垂直统一管理,根据公司投资情况

予以委派、推荐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并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聘任和解聘。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审批权限表》等规章制度和流程,实现了对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重大合同

的签订、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等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与控制,实行母子公司一体化发展战略,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

完善自身规划。

     工程项目管理:针对公司在技术改造、生产扩能等方面进行较大规模投入的情况,公司专门招聘了

具有工程土建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基建负责人,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规

定。内部审计部对各大基建项目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重点对立项阶段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

概算修正、施工图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

监督和审计。最大范围的控制基建成本发生。

     信息披露管理:公司已经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建立了以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设

立投资者关系服务热线和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建立股东尤其是上市后广大中小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渠道,

及时、准确、审慎的传递公司的相关信息。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潜   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

净资产              资产的5%                 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资   资产的1%

                                             产的5%



说明: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

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错报;其二是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发现董事、

重大缺陷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3)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4)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5)注册会

                  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

                  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重要缺陷          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

                  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

                  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上述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直
                  直接财产损失额≥合并报                             直接财产损失额<合并报
净资产                                     接财产损失额<合并报表
                  表净资产的5%                                       表净资产的1%
                                           净资产的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重大事项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

                  府部门处罚,且已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3)
重大缺陷
                  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6)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
重要缺陷
                  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但未
                   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

                   重要业务制度或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5)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上述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梁丰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