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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璞泰来: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8-06-12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编号:2018-05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19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
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
担保额度10.1亿元。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
度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15.15亿元。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及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年6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德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就本次授信融资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      《综合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受信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额度使用期间:2018年6月8日至2019年6月8日。
       (二)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
用。
       5、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新增担保后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2.55亿元人民
 币,占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29%。公司不
 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