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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璞泰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2019-03-1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1-2


二、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82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采用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70.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300.8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470.32万元
(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户(账号为:
100055701230010007)人民币79,932.87万元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账号为:1100084655000002)人民币20,897.7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
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11.94万元(不含税)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918.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17]4956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83,041.15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324.19万元。其中:“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
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使用14,641.90万元;“高安全
锂离子电池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 352.69万元;“涂
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3,329.60万元。
    2018年度,公司支付应付发行费用158.9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660.66万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取得的投资理财收益为1,716.64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
额为66,935.3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3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南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该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共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
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类                    备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别                        注
              宁波通商银行
                                                  募集资
 本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100084655000002             189,492,003.59   -
                                                  金专户
              上海分行
              福建海峡银行
                                                  募集资
 本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00055701230010007            379,132,056.60   -
                                                  金专户
              宁德分行
 宁德卓高新   兴业银行股份
                                                  募集资
 材料科技有   有限公司宁德   137010100100125893               471,767.34    -
                                                  金专户
 限公司       分行
 江西嘉拓智   宁波通商银行
                                                  募集资
 能设备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1100177555000001                128,405.14    -
                                                  金专户
 公司         上海分行
              福建海峡银行
 江西紫宸科                                       募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   100056036890010002             38,122,419.69   -
 技有限公司                                       金专户
              宁德分行
 溧阳紫宸新   福建海峡银行
                                                  募集资
 材料科技有   股份有限公司   100056128970010001              5,747,952.39   -
                                                  金专户
 限公司       宁德分行
 溧阳嘉拓智   招商银行股份
                                                  募集资
 能设备有限   有限公司东莞     769906518410588              56,258,463.04   -
                                                  金专户
 公司         南城支行
                 合   计                                   669,353,0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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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2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7年11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12月19日召开的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有资金15,602.93万元。对此,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17]5143号)。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12月19日召
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存量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12月20日召
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
超过7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江苏省已成为国内动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重要聚集地之一,公司主要客户宁德
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江苏)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LG Chem,Ltd、SAMSUNG SDI(HONG KONG) LIM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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