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9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宸”)、浙江
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极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江西紫宸、浙江极盾
融资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保
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西紫宸、浙江极盾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2,000万元、
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西紫宸、
浙江极盾分别提供担保金额为162,800万元、500万元,其中,2019年至今公司
累计向江西紫宸、浙江极盾提供担保金额为110,800万元、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全
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80,000万元、1,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21日、2019
年8月3日、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12月23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授信事宜,公
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就全资子公司浙江极盾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的融资授信事宜,浙江极盾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与签署了
相应的《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19年至今公司
累计向江西紫宸、浙江极盾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10,800万元、500万元,在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 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 实收资本 2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10588363379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新型石墨(碳复合负极材料、硅负极、硅碳石墨体系的
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实业投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除经纪)(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负债合计 175,099.18万元
总资产 293,683.38万元
净资产 118,584.20万元
营业收入 139,047.56万元 净利润 18,184.46万元
上述数据系江西紫宸截止2019年6月30日及2019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二)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 浙江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7月15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梁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307410442C
注册地址 新昌县澄潭镇凤山大街8号2幢
生产:纳米氧化铝微粉;研发、销售:电池材料及锂离子电池;从事电池材料及锂
经营范围 离子电池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
负债合计 106.02万元
总资产 1,313.42万元
净资产 1,207.40万元
营业收入 594.54万元 净利润 72.35万元
上述数据系浙江极盾截止2019年6月30日及2019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 担保合同一
1 、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
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到期日(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到期或
展期后的到期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
保,则对外付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按照主合同约定确定。
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到期日早于或等于决算日的,保证期间从决算日开始起
算;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到期日晚于决算日的,保证期间从主合同项下被担
保债务到期日起算。而无论前述哪种情形,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
均为两年。
(二) 担保合同二
1 、 《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浙江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2)借款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3)借款期限: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2日
2 、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江西紫宸、浙江极盾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
担保总额为27.47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94.46%。因公司向振兴炭材提供的关联担保未签署正式合同,故截
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