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30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9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行人”、“璞泰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璞泰
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根据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市场状况,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规模为人民币87,000万元,发行数量为870,000手(8,700,000
张)。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
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3.1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
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
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87,000万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
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择机重启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可转债可向公司原A股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2)网上发行:在上交所开
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
申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璞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1日,T-1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璞泰来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99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
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即每股配售0.001998手可转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
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多方监
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署多方监
管协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多方监
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溧阳紫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紫宸的产能建设进度,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以现金方
式向溧阳紫宸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溧阳紫宸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
元增加至27,0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