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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璞泰来: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0-06-19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7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高”)、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
高、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提供担保金额5,000万元,为宁德卓
高提供担保金额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
已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8,300万元、35,180万
元,其中,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
额为8,300万元、1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5,000
万元、35,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授信事宜,公司与厦门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向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
担保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
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8,300万元、10,000万元,在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卓高

公司名称     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8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NRRN90D
注册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7号
             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销售;电池材料、电池、电池组、电子产品、通用机械设
             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电池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经营范围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负债合计                      27,558.20万元
总资产                    31,671.73万元
                                          净资产                         4,113.53万元
营业收入                  11,086.73万元   净利润                         1,441.37万元
   上述数据系江苏卓高2019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宁德卓高

公司名称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实收资本           7000万元
法定代表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2MA344GT819
人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园区振兴路8号
             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电子产品、电池、电池组、通用机械设备;提供
             电池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经营范围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债合计                      55,358.38万元
总资产                    75,217.20万元
                                          净资产                        19,858.82万元
营业收入                  53,974.23万元   净利润                        10,804.55万元
   上述数据系宁德卓高2019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 担保合同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借款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
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
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借款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
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
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授信协议

    1、授信额度协议

    (1)合同签署人:

    授信申请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授信期限: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止

    2、授信额度协议

    (1)合同签署人:

    授信申请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授信期限: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
 担保总额为34.77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101.99%。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