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0-06-19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7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高”)、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
高、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提供担保金额5,000万元,为宁德卓
高提供担保金额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
已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8,300万元、35,180万
元,其中,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
额为8,300万元、1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5,000
万元、35,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授信事宜,公司与厦门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向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
担保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
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8,300万元、10,000万元,在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卓高
公司名称 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8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NRRN90D
注册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7号
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销售;电池材料、电池、电池组、电子产品、通用机械设
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电池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经营范围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负债合计 27,558.20万元
总资产 31,671.73万元
净资产 4,113.53万元
营业收入 11,086.73万元 净利润 1,441.37万元
上述数据系江苏卓高2019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宁德卓高
公司名称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实收资本 7000万元
法定代表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2MA344GT819
人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园区振兴路8号
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电子产品、电池、电池组、通用机械设备;提供
电池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经营范围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债合计 55,358.38万元
总资产 75,217.20万元
净资产 19,858.82万元
营业收入 53,974.23万元 净利润 10,804.55万元
上述数据系宁德卓高2019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 担保合同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借款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
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
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借款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
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
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授信协议
1、授信额度协议
(1)合同签署人:
授信申请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授信期限: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止
2、授信额度协议
(1)合同签署人:
授信申请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3)授信期限:自2020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
担保总额为34.77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101.99%。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