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0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璞泰来
股票代码:60365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梁丰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456 弄 11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117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1171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转
债转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股本增加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
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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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
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璞泰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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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义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3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 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5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5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 5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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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权益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指
告书 动报告书
梁丰、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璞泰来、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可转债转股 指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海璞泰来新能源
非公开发行 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第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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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梁丰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 456 弄 116 号
(二)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316824372X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17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邵晓梅
注册资本 7,690.4 万元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未经金融
经营范围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成立日期 2014.11.03
营业期限 2014.11.03 至 2034.11.02
登记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 存续
(三)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3404975869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171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丰
注册资本 7,961.1 万元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
成立日期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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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 2015.08.14 至 2035.08.13
登记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 存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30,914,010 股,
占总股本 26.72%,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56,714,612 股,占总股本 11.57%;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51,955,111 股,占总股本 10.60%。鉴于宁波胜
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邵晓梅女士为梁丰先生配偶,宁波
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梁丰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梁丰先生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公司 48.89%的股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梁丰
84.50% 1.0678%
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72%
11.57% 10.6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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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均不变,因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股本增加事项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其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
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或继续减少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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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事项之前,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30,914,010 股,
占总股本 30.25%,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56,714,612 股,占总股本 13.11%;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51,955,111 股,占总股本 12.01%。鉴于宁波胜
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邵晓梅女士为梁丰先生配偶,宁波
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梁丰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梁丰先生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55.37%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因(1)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及注销的登记工
作,共计增加股份 2,515,921 股;(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累计转换 4,086,077 股;(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登记工作,共计增加股份 50,706,791 股。
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总股本从 432,702,900 股增加至 490,011,689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梁丰持有的股份比例由 30.25%减少至 26.72%,宁波胜
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比例由 13.11%减少至 11.57%,宁波汇
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比例由 12.01%减少至 10.60%。梁丰、
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55.37%减少至 48.8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梁丰所持公司股份已质押 11,152,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量的 8.52%,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所持公司股份已质押 39,2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量的 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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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
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结算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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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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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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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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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梁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邵晓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梁丰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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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01-96
份有限公司 在地
室
股票简称 璞泰来 股票代码 603659.SH
梁丰:上海
梁丰、宁波胜跃投资合伙
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 信息披露义
限合伙):宁波
名称 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务人注册地
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
伙)
限合伙):宁波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梁丰 持股数量:130,914,010 持股比例:30.25%
披露前拥有权益 宁波胜跃投资合伙
持股数量:56,714,612 持股比例:13.11%
的股份数量及占 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已发行 宁波汇能投资合伙
持股数量:51,955,111 持股比例:12.01%
股份比例 企业(有限合伙)
梁丰 持股数量:130,914,010 持股比例:26.72%
本次权益变动后,
宁波胜跃投资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56,714,612 持股比例:11.57%
企业(有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
宁波汇能投资合伙
数量及比例 持股数量:51,955,111 持股比例:10.60%
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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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梁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邵晓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梁丰
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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