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26
债券代码:113562 债券简称:璞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62 转股简称:璞泰转股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导致股本增加而
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由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致使公司股份总数
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卫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
名称 陈卫
信息
权 变动股数 稀释比例
可转债转股导致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益 (股) (%)
被动稀释
变 2020/7/8-2020/12/4 人民币普通股 0 0.09
动 变动股数 稀释比例
非公开发行导致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明 (股) (%)
被动稀释
细 2020/12/4 人民币普通股 0 1.0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而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不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若以上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即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璞
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31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开始公开发行8,700,000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7,000万元,期限5年。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号文同意,公司8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2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璞泰转债”,债券代码
“113562”。
“璞泰转债”自2020年7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20年7月8日至
2024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间,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璞泰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82.73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07.55元/股),根据《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已触发“璞泰转债”的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璞泰转债”全
部赎回。赎回事项尚未办理完毕,“璞泰转债”仍在转股期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璞泰转债”提前赎回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5)。
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12月4日期间,“璞泰转债”累计转股数为4,086,077股,
公司总股本由435,218,821股增加至439,304,898股。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6号)核准,公司以90.5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2020年11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已经收到由主
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4,588,499,925.05元。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
述非公开发行50,706,791股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并于12月7日收到相关证明,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本次非公开发行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9,304,898股增加至490,011,689股。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可转债转股(2020年7月8日)前持有公司股份
42,978,36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9.88%。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后,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但其持股比例由9.88%被动稀释至8.77%,减少
1.1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陈卫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2,978,366 9.88 42,978,366 8.77
备注:1、若以上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即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变动已经考虑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4日期间的“璞泰转债”转
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
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