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2
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进行置换。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6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
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50,706,791 股,每股面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为 90.55 元 / 股 ,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591,499,925.05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03,550.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肆拾伍亿捌仟陆佰玖拾玖万陆仟叁佰柒拾肆元零陆角玖分
(4,586,996,374.69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
验字第 61453494_B0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依
据相关合同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方式,并由项目工程、采购、
基建等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
时,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
让)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
后,财务部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
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
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
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
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
的款项,能够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并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并以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募投项目资金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