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10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 担保人名称: 江苏 卓高 新材料 科技 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江 苏卓 高”)、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卓高”)、深圳市新 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 53,500万元、4,000万元、20,000万元、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 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 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63,300万元、4,000万元、54,300万元、45,000万元。2021 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 分别为53,500万元、4,000万元、48,000万元、25,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 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0万元、8,000万元、30,000万元、30,000万元;经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 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江苏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分别新增2021年度担保 额度70,000万元、19,300万元、70,000万元,新增后公司为江苏卓高、深圳新 嘉拓、宁德卓高提供的2021年度总担保额度分别为90,000万元、49,300万元、 10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6月19日、 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融 资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 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53,500万元、4,000万元、20,000万元、 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苏卓 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63,300万元、4,000 万元、54,300万元、45,000万元。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苏卓高、东莞卓 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53,500万元、4,000万元、 48,000万元、25,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卓高 公司名称 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NRRN90D 注册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7号 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销售;电池材料、电池、电池组、电子产品、通用机械 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电池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经营范围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负债合计 76,073.97万元 总资产 94,188.16万元 净资产 18,114.19万元 营业收入 35,541.98万元 净利润 6,239.31万元 (二)东莞卓高 公司名称 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03月01日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70107870T 注册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康乐路东兴工业园H栋、K栋 研发、产销:电子产品、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通用机械设备;提供电池 经营范围 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债合计 19,400.78万元 总资产 38,218.57万元 净资产 18,817.80万元 营业收入 24,052.41万元 净利润 2,869.71万元 (三)深圳新嘉拓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5498903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金二十一路6号B栋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气设备修理;工业 经营范围 机器人安装、维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线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 售。 负债合计 178,284.70万元 总资产 206,767.94万元 净资产 28,483.24万元 营业收入 41,312.43万元 净利润 3,494.50万元 (四)宁德卓高 公司名称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实收资本 1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2MA344GT819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园区振兴路8号 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电子产品、电池、电池组、通用机械设备;提供 电池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经营范围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债合计 176,626.75万元 总资产 209,282.96万元 净资产 32,656.21万元 营业收入 66,629.46万元 净利润 9,277.48万元 注:上述系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2021年上半年度数据。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一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债务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 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一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 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以及 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 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三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债务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 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二)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授信协议一 (1)签署人: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申请人:东莞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10月30日起到2022年10月29日止 2、授信协议二 (1)签署人: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申请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3)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10月29日起到2022年10月28日止 2、授信协议三 (1)签署人: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申请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10月25日起到2022年10月24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东莞卓高、深圳新嘉 拓、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0万元、8,000万元、30,000万 元、30,0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江苏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 分别新增2021年度担保额度70,000万元、19,300万元、70,000万元,新增后公 司为江苏卓高、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提供的 2021年度总担保额度分别为 90,000万元、49,300万元、10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月4日、 2021年1月21日、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为46.5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52.18%。截至目前,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关联方上海锦泰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5,000万 元的担保外(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