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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12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 担保人名称: 江苏 卓高 新材料 科技 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江 苏卓
高”)、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卓高、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
订了《保证函》。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
美元、1,500万美元(按照2021年12月27日汇率,折合人民币分别为6,368.60万
元、9,552.9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
向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79,672.80万元、49,559.20万元。
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69,872.80万
元、34,559.2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分别为
20,000万元、30,0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江苏卓高、宁德卓高分别新
增2021年度担保额度70,000万元、70,000万元,新增后公司为江苏卓高、宁德
卓高提供的2021年度总担保额度分别为90,000万元、10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花旗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函》。本次公司为江苏卓高、宁
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按照2021年12月27日汇
率,折合人民币分别为6,368.60万元、9,552.9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
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
79,672.80万元、49,559.20万元。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苏卓高、宁德卓高
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69,872.80万元、34,559.2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卓高

公司名称      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注册资本      30,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NRRN90D
注册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7号
              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销售;电池材料、电池、电池组、电子产品、通用机械
              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电池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经营范围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负债合计                76,073.97万元
总资产                          94,188.16万元
                                               净资产                  18,114.19万元
营业收入                       35,541.98万元    净利润                      6,239.31万元



     (二)宁德卓高

公司名称     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实收资本           1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2MA344GT819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工业园区振兴路8号
             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电子产品、电池、电池组、通用机械设备;提供
             电池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经营范围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负债合计                    176,626.75万元
总资产                    209,282.96万元
                                            净资产                          32,656.21万元

营业收入                  66,629.46万元 净利润                               9,277.48万元
    注:上述系江苏卓高、宁德卓高2021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函主要内容
   1、保证函一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借款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等值美元壹仟万元整(按照2021年12月27日汇率,
折合人民币为6,368.6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借款人在融资协议项下的、或依照融资协议,应当由借款
人向银行支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银行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融资协议、与融资相关的各担保协议(若有)和
本保证函的执行/实现而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财产保全
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和拍卖费用(如有)。
   (5)保证期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以下日期中较早发生
之日终止:(i)最后一个还款日起满三年之日;(ii)借款人在融资协议项下所有
应付金额都以令银行满意的方式偿还给银行之日。
   2、保证函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借款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等值美元壹仟伍佰万元整(按照2021年12月27日汇
率,折合人民币为9,552.9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借款人在融资协议项下的、或依照融资协议,应当由借款
人向银行支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银行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融资协议、与融资相关的各担保协议(若有)和
本保证函的执行/实现而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财产保全
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和拍卖费用(如有)。
   (5)保证期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以下日期中较早发生
之日终止:(i)最后一个还款日起满三年之日;(ii)借款人在融资协议项下所有
应付金额都以令银行满意的方式偿还给银行之日。
    (二)融资协议主要内容
    1、融资协议一
   (1)签署人:
    贷款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申请人: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最高贷款额度:等值美元壹仟万元整(按照2021年12月27日汇率,折
合人民币为6,368.60万元)
   (3)最长贷款期限:12个月
    2、融资协议二
   (1)签署人:
    贷款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申请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最高贷款额度:等值美元壹仟伍佰万元整(按照2021年12月27日汇
率,折合人民币为9,552.90万元)
   (3)最长贷款期限: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的新增担
保额度分别为20,000万元、30,0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江苏卓
高、宁德卓高分别新增2021年度担保额度70,000万元、70,000万元,新增后公
司为江苏卓高、宁德卓高提供的 2021 年度总担保额度分别为 90,000万元、
10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6月19
日、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为54.0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0.63%。截至目前,除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为关联方上海锦泰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的担
保外(详情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公告),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