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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3-2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怀芳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分别为梁丰先
生、袁彬先生。王怀芳先生和袁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王怀芳为上海国家
会计学院副教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1 年 12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王怀芳先生由于任期已满,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卸任,圆满交接。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选举庞金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分别
为梁丰先生、袁彬先生。其中袁彬先生和庞金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庞金伟先
生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数字化税务研究中心主任,为会计专业人士。公
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成员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     经审议认为《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能够有效
              度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推进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2020 年度审计工
2021-1-22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工作     作计划》能够有效覆盖公司经营各环节。一致同意
              计划的议案》2 项议案         通过前述议案。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      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要》、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0 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 年度利润
2021-3-15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重视投资者的合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
              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规;公司编制的各项报告如《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
              等 7 项议案                  况说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意续聘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山东兴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已
                                         完成;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通过前
                                         述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
2021-4-11                                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
             一季度报告》1 项议案
                                         营情况与成果。一致同意通过前述议案。
                                         经审议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    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期利益,评估公平合理,
2021-5-10    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程序合法,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非关联方均按照同
             议案》1 项议案              等价格进行受让及增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一致同意通过前述议案。
                                         经审议认为本次向锦泰元实业提供关联担保有利
             审议通过《关于向锦泰元实
                                         于锦泰元实业推进公司总部办公大楼项目的建设,
 2021-7-7    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1
                                         有利于公司把握临港新片区的发展机遇,符合公司
             项议案
                                         长期利益。一致同意通过前述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2021-8-5    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截止 2021
             摘要》1 项议案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与成果。一致同意通过前述议
                                         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
2021-10-28                               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
             三季度报告》1 项议案
                                         营情况与成果。一致同意通过前述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按照于锦泰元企业的出资比例向
             审议通过《关于向锦泰元实
                                      锦泰元实业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最高额担保;
             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1-12-7                             同意江西/溧阳/内蒙/四川紫宸与枣庄振兴炭材科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技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交易预计的议案》2 项议案
                                      18,000 万元(不含税)。一致同意通过前述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
 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稽查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勤勉尽责,具体
 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续聘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长期的沟通与监督,以公正、客观、负责
的态度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总
结,并就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形成决议,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2、确定审计计划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审计前,即
展开了双向沟通交流,明确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工作包括具体事项与时间
规划在内的各项安排,详细确认审计工作中的范围、计划与方法,以充分的事前
计划准备来完成审计任务,减少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3、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通过积极主动与有关财务人员沟通询问,查阅相关账册及凭证,以及会议资料等
方式,确认并重点关注各项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同时认真落实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始
终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下开展审计工作。
    4、跟踪了解审计进程
   在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机构及公司管理层保持着联系,
通过网络会议、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保持对审计进程的持续跟踪与监督,积极
协调公司有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配合,就所涉问题进行积极沟通与解决。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知识经验与应尽
职责,持续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同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依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并重述的《内部审计制度(2021 年修订)》。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2021 年内公
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各项工
作的有效实施。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就财务
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验。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
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对各关键内容与
环节保持高度关注。基于专业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所编制的各期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过程与形式严格
遵循《会计准则》规定,财务数据真实有效、各项财务底稿记录齐备,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并重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1 年修订)》,并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与内控评价工作,监督并审议各项内控制度的修改修订,不
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健全内控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力度。目
前公司已建立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三会审议机制合法运作、科学决策,
针对日常经营与管理中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内部信息保密等
各关键环节,均可发挥有效的持续审核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主动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有关
部门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等事项进行有效沟通,充
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各方配合协作,促进审计工作圆
满完成。
       (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其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各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包括募
集资金银行专户存储情况、使用情况、当期余额、置换情况以及公司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等,一致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就公司各项关
联交易事项查询了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
流,并经相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
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始终以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对公司各有关事项进行审慎审议,以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的态度,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应职责。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技能与
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与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与保障,推动公司内控
治理水平继续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