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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3-29  

                        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十三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负极材料及石墨化事业部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紫
宸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紫宸天山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自动化装备事业部公司: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超
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膜材料及涂覆事业部公司: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德
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溧阳月泉电
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月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卓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四川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其他公司:上海璞泰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香港安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庐峰投资有限公司、海
南璞泰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除上海庐峰投资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海南璞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集团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
公司、东莞市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是
江苏中关村嘉拓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超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是江苏中关村嘉拓控股子公司,其余均是
集团全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评价范围包括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在内的内部控制体
系整体有效性的评价:
    (1)内部环境: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环境保护;
    (2)风险评估:包括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内外部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工作;
    (3)控制活动:包括交易审批授权控制、资金支付控制、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管理、预算控制、
财务管理、销售采购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信用管理、技术研发项目管理、投融资管理、对
外担保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
    (4)信息与沟通:指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以确保内部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及时性,对外信息披露
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内部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以监事会和审计部门作为对公司进行监督稽核
的机构。按照有利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专门负责对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的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并对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
经营的正常进行。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投资项目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子公司管控、
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信用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资金管理: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先后制定颁布了《募集资金规范使
用操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收支的条件、程序和审批流程,并
要求集团及各子公司严格落实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透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募
集资金实际拨付使用中,利用 OA 系统管理,加强了对资金拨付和使用中关键节点的控制。对于子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中因变更、提前、延迟等造成的资金拨付及冗余等问题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增加了
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和对资金管理的外部监督,每月末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全面按照证监会要
求合规、合法使用和披露募集资金。
    对外投资管理: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科学的各项决策程序,针对投资决
策和后续日常管理等重要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权限、后续日常管理、转
让与回收、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和处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投后管理,以降低对外投资
风险,确保相关营运与投资资金的安全。
    投资项目管理: 为了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预
算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了各事业部总经理为项目负责人,进
行预算责任制管理,从整个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筹划、申报、概算、预算、规划和实施进行全程分工授权
负责。项目过程中,由总经办、财务部、资金部、法务部、基建部等部门多方协同控制,并由审计部对
资本性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和实施进行定期和例行的审计,监督检查项目投资的实施预算并将发现的问
题及时反馈管理层。
    根据投资项目全面发展的需要,公司也加大了人才的培养和现有团队培训提升的力度,配备有专业
的工作团队,并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对公司全部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计,重点对立项阶
段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概算修正、施工图预算、招标全过程、合同签订、变更管理、竣工结算和项目
决算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和监督,有效控制了各项目节点的成本。
    对外担保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各项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统一管理,对审查对外担保对象、审批程序、
对外担保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重点强调了担保风险管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
为对外担保的审批和决策机构,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落实审批,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需发
表独立意见并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对子公司的管控: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实施统一决策和经营管理。通过子公司管
理制度,明确子公司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决策报审程序。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由公司直接任命,受
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垂直统一管理,根据公司投资
情况予以委派、推荐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并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聘任和解聘。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
公司的经营实施审计监督。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资产的合
理利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采购管理:公司强化采购业务岗位的权限精细化与系统化管控,并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定
期开展合格供应商评审,完善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与流程,严格规范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合
同审批、采购验收、保管和发票入账、付款等采购业务流程。价格方面,不定期进行市场询价,实时掌
握原材料价格的市场动态,及时降低采购成本。另建立了反舞弊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邮箱和受理处理
流程,在集团内推行附廉洁协议和举报二维码的供应商合同签订模板。对大额采购按照《招投标管理制
度》,细化招投标流程,成立招投标小组,对 100 万以上的设备采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通过上
述制度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未出现重大漏洞。
    财务管理: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基
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预算管理规定、成本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存货管理
制度、信用管理、费用发票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基建、纳税管理等完善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
实、合法和完整,会计科目设置合理,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符合国家 要求
的财务信息,提高资金管理水平,降低财务信息管理风险,规范财务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核算、
财务报表的编制及会计档案的管理等都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
的信息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的财务信息。
    合同管理: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设立了相应职责部门对合同事务进行管理,明确了相关
岗位的职责权限,制定了包括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处理等业务流程
的管控措施,以信息化手段辅助进行合同审批与用印流程,并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控制措施,促进合同
有效履行,达成风控闭环,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销售、采购、投融资、基建等各类合同的签署严
格按照权限审批表的流程进行审批,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的、超出一定金额的合同需报总部审批后方可
签署。法律事务部与审计部定期开展合同专项检查,尽可能将风险规避在事前。
    信用管理: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规定、信用管理操作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信用额度、账期、客
户持续评估、发货控制等控制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专门设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小组,通过对事前评估客
户和保证合同签订风险、事中专人动态持续监控、事后法务大力介入的控制,保证降低信用风险,每月
定期召开应收款会议,将收款责任落实至人,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关联交易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各项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关联交易及类别的认定标准,规定了关联方的报备
方式、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制定了关联交易定价程序和方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准则,确保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交易管理
中,实时关注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并审慎审查相关业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均按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合法合
规性。
    信息披露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责任、
保密措施、档案管理等加以明确与规范;设立了投资者关系服务热线和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建立股东
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渠道,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信息
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各类重大事项,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结合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              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潜   潜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
                    资产的 5%                在错报额<合并报表净资    资产的 1%
                                             产的 5%
说明: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
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其二是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发现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3)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
                    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4)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5)注册会计师发现当
                    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
                    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
                    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上述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             直接财产损失额≥合并报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直   直接财产损失额<合并报
                   表净资产的 5%            接财产损失额<合并报表    表净资产的 1%
                                            净资产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重大事项缺
                   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
                   门处罚,且已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3)高级管
                   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
                   大社会影响;(6)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重要缺陷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一般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
                   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但未对本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重要业
                   务制度或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上述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2022 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将继续遵循内部控制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
制度、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并围绕科学管理理念,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业务流程管理为主线,紧密结
合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梁丰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