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9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
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子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下同)深圳新嘉拓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
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9,800万元。2022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
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39,8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
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
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36.3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0.00%。本次被担保人深圳新嘉拓2022年6月末资产负债
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因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深圳新嘉拓融资授信事宜,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
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
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9,800万
元。2022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39,800
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0,000
万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上
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深圳新嘉拓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新增后
公司及子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的2022年度总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具体请
参阅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1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新嘉拓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5498903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金二十一路6号B栋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气设备修理;工业
经营范围
机器人安装、维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线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
售。
深圳新嘉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
(以下简称“江苏嘉拓”)股权82.92%,江苏嘉拓持有深圳新嘉拓股权100%。
负债合计 440,898.01万元
总资产 474,640.55万元
净资产 33,742.54万元
营业收入 91,166.91万元 净利润 4,703.82万元
注:上述系深圳新嘉拓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
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
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深圳新嘉拓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
其资信状况,深圳新嘉拓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
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额
度为100,000万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为深圳新嘉拓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为50,000
万元,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的2022年度总担保额度为150,000
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8日、2022年3月29日、
2022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为136.3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130.00%。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