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庐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
峰投资”)。
投资标的名称:南昌泰康乾贞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泰康乾贞新能源基金”)
投资金额:泰康乾贞新能源基金总投资金额为200,200万元,其中庐峰投
资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0.05%。
基金投资策略: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中国境内新能源产业相关的私募股权
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及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允许的投
资。
相关风险提示:基金投资项目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
经营管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
控股子公司庐峰投资近日与北京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康泰
投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签署《南昌
泰康乾贞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泰康乾贞新能源基金
总投资金额为200,200万元,其中庐峰投资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0.05%。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庐峰投资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泰康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6UCAXQ
法定代表人:陈奕伦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21-1号(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
三层30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80%,上海升昉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0%。
基金业协会登记情况:北京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0352。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2,427.51 11,305.15
负债总额(万元) 2,027.52 1,168.07
净资产(万元) 10,399.99 10,137.07
项目 2021年1-12月(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3,117.93 2,027.13
净利润(万元) -267.52 -262.91
(二)泰康人寿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9UEL9Q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21-1号(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1
层
经营范围: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
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
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
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劵投资基金
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亿元) 11,915.28 11,850.94
负债总额(亿元) 11,168.23 11,170.63
净资产(亿元) 747.05 680.31
项目 2021年1-12月(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亿元) 2,285.74 1,365.92
净利润(亿元) 228.35 78.67
(三)上海庐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庐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82YX9K
法定代表人:李贺晨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0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54-52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上海锦源晟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832.81 1,339.65
负债总额(万元) 113.15 390.61
净资产(万元) 719.66 949.04
项目 2021年1-12月(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605.05 617.10
净利润(万元) 174.96 223.97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昌泰康乾贞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C56LAN55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升轩)
注册资本:200,2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01月0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388号VR产业基地1#商业办公
楼14层1403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北京泰康投资认缴出资比例0.05%,庐峰投资认缴出资比例
0.05%,泰康人寿认缴出资比例99.9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
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三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经执行事务合
伙人独立决定可将投资期延长一年;投资期(含投资期延长期,如有)届满后
的四年为“退出期”,经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决定可将退出期延长一年。
(三)投资策略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中国境内新能源产业相关的私募股权项目进行直接或间
接的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及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允许的投资。
(四)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
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
(五)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
姓名或名称 缴付时限 类别
方式 (万元) 比例 方式
北京泰康投资 合伙企业存 普通合伙
现金 100 0.05% 无限责任
管理有限公司 续期限内 人
上海庐峰投资 合伙企业存 特殊有限
现金 100 0.05% 有限责任
管理有限公司 续期限内 合伙人
泰康人寿保险 合伙企业存 有限合伙
现金 200,000 99.90%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续期限内 人
合计: 200,200 100.00%
(六)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以
现金方式变现、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
现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执行事务
合伙人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收入应按如下顺序进行
分配:
第一步,初步划分。即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
间按照其对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
第二步,投资可分配收入确认。即,按第一步划分应归属各合伙人的金额
应当扣除合伙企业届时待支付的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如
有)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的合
理预留金额(如有)中按本协议的约定应由该合伙人分摊的部分。
第三步,实际分配。按第二步确认归属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的金
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归属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
的金额,除非普通合伙人和该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
际分配:
1、投资成本返还。首先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
返还全部投资成本;
2、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
配,直至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
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
3、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及/或特
殊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优先回报分配和普通合伙人追补累计分配额之和
的百分之二十(20%);
4、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a)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
人,(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及/或特殊有限合伙人。
(七)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
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
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在 仲
裁过程中,除各方正在提交仲裁的争议内容外,本协议须继续履行。
(八)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于本合伙企业取得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作出“予以登记”结论
且向管理人出具基金登记编码并通过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指定渠道披露之
日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孰晚(“生效日”)生效,至合伙企业注销
登记之日终止。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泰康乾贞新能源基金主要对中国境内新能源产业相关的私募
股权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及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允许
的投资。有利于与基金的其他合伙人加强沟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获得基
金新能源领域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投资机会,并通过基金投资获取一定的财务投
资收益。
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
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
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庐峰投资以认缴出资额(100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
任;基金成立后的投资项目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
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