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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科达: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19-014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情况以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等情
况,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91,900.00 元。                  503,885,032.00 元。(以工商最终登记
                                     为准)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60,091,900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503,885,032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为 5,000 万股,公司股东 人民币普通股为 5,000 万股,公司股东
首次公开发售股份 1,250 万股。        首次公开发售股份 1,250 万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注: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本由 360,184,300 股减少到 360,091,900 股,注册资本由
360,184,300.00 元减少到 360,091,900.00 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上述
事项相应的章程修改(详见公司 2018-071 号公告)将与本次修改内容合并提交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