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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科达: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1-2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达”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对苏州科达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51,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16.00 万张,
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00.00 万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011.38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588.6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11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总额和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1       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                 16,200.00        16,200.00
            2       云视讯产业化项目                            13,800.00            13,80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600.00             6,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988.62
                              合计                             51,600.00             50,588.62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视频
         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和“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内容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实施主体由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视(苏州)
         视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视科技”)。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
           实施      实施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实施                    项目投资金   募集资金投
  称                                                           实施地点
           主体        点        金额       投入      主体                        额           入
                                                      苏州   苏州高新区金
视频人               苏州高                                                    5,097.09     3,220.15
                                                      科达     山路 131 号
工智能     苏州      新区金
                              21,660.42   16,200.00          苏州工业园区
产业化     科达        山路                           睿视
                                                             瑞丰路西、晨阳    16,563.33    12,979.85
项目                 131 号                           科技
                                                                 路南地块
                                                      苏州   苏州高新区金
                     苏州高                                                    2,708.60     2,359.93
云视讯                                                科达     山路 131 号
           苏州      新区金
产业化                        16,965.66   13,800.00          苏州工业园区
           科达        山路                           睿视
项目                                                         瑞丰路西、晨阳    14,257.06    11,440.07
                     131 号                           科技
                                                                 路南地块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子公司睿视科
         技、保荐机构及有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
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有资
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
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7,000 万
元(该额度已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
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
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5)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特别说明
    ①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进行投入;
    ②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须为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尚未支出而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
    ③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执行,并且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和使用。
    2、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
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
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
    (4)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
       3、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
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
过 3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鹏 程               杨    新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