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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科达: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3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科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
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9次,通过
通讯会议方式参加1次并表决。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
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针对股东
对有关会议事项和公司经营事项的问询,本人积极进行了解答和沟通。
    三、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并主持了5次审计委员会的会
议,审议了包括公司2019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业绩快报、定期报告、执行新会
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出具了审计委员会意见。对
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
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
查,并对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审核。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
四、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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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                             发表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十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十五次会议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十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独立意见
二十次会议

    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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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0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
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购买理财产品、IPO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与存储
以及公开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
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
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0年,公司共发布107份
临时公告及4份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认真接
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本人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公司会计师召开座谈会,沟通审计工作
的计划、进度和审计结果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日常工作中,
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
督作用。
    4、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本人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
训;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的培训;
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的培训。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
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
的知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


                                    -3-
解和认识。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独立性自查及声明
    对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及承诺事项》的要求,经自查,本人确认在担任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方面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
    八、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jinboy9711@sina.com
    最后,感谢各位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和配合。




                                                      独立董事:金惠忠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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