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2017-04-15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现对其中第五项议案补充说明如下: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的股份总数 26,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1.20 元现金股利(含税),合计派发股利 3,120 万元,占 2016 年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因业务发展,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
所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 ,
提出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业务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