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14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2 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终止冻干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合计 31,318.79 万元(含结余募集资金、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产生的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要求,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公司计划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在北京设立营销网络中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